四川电力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基本要求

运输管理

1.  电缆和附件的运输、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(1) 电缆盘不应平放。

(2)  包装外表面及内部制品不得损坏。

(3)  应采取防止倾倒、受潮、腐蚀及强烈振动的措施。

(4)  运输或滚动电缆盘,电缆盘应牢固,且电缆应绕紧;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,不得损伤。

2.  电缆及其附件运抵现场后应按下列检查:

(1)  包装和密封应良好。

(2)  设备规格、型号、数量以及附件、专用工器具、备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。

(3)  设备铭牌、技术文件、出厂试验报告、合格证明及装箱清单应齐全。

(4)  设备及附件应无碰伤、擦伤、锈蚀和变形。

(5)  带电部分表面应光洁平整,不应有裂纹、折皱、夹杂物、变形或扭曲现象。

(6)  充油电气设备应无渗油现象。

(7)  充气运输的电气设备内应为正压,其压力为0.01 MPa-0.03MPa,干燥空气露点应低于-40℃。气体绝缘电气设备内的压力,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(8)  密封垫、密封脂、清洁剂和润滑脂,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(9) 电缆外观应完好无损,电缆封端应严密。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,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。

(10)  附件应齐全,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(11)  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、油管、阀门和压力表应完好无损。


3.  电缆、附件及相关材料的储存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(1)  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,储存场地地基应坚实。存放处应通风、干燥,且不得积水。

(2)  应有防止电缆终端损伤的措施。

(3)  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,储存、保管和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(4)  充油电缆压力油箱应牢固,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(5)  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,不得变形。

(6)  防火隔板、涂料、包带、堵料等防火材料储存和保管,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
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

1.  电缆导管型号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,内壁应光滑,不应有穿孔、裂缝。潮湿场所明敷设或埋地暗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2.0mm,干燥场所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1.5mm。

2.  电缆导管的加工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(1)  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。

(2)  弯制电缆导管,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,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%;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入电缆的.小允许弯曲半径。

(3)  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,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。


3.  电缆导管的内径与穿入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.5。


4.  每根电缆导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,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。